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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7

是否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问:我和几位朋友合伙创办了一家公司,经营业务主要是加工零配件。我们聘请了两名兼职的会计人员,分别担任会计和出纳工作。一年多来,业务拓展得很顺利,为了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又聘请了一名会计人员担任财产物资核算工作。因为公司的财务人员是兼职的,也就没有单独设置财务组。有股东提出:“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了,规模扩大了,会计人员最好是专职的,要设置财务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我认为会计人员的职责已明确,且会计报表也能按时上报,兼职与专职无关紧要,更没有必要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不知道我的观点是否对?

答:你的这种观点不正确。会计机构是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原则上都应设置。当然,也要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及管理要求的需要决定。如果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则也应当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而且还应当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如果这些条件都不具备,那就应当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记账。从你公司的现状而言,既无专职会计人员,看来也不会有会计主管人员,这种状况与你公司的发展情况很不适应。因此,你应该考虑设置会计机构或至少应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具有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是做好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也更有利于加强公司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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