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稽核工作有哪些方面?
问:我是某单位的出纳,已经工作3、4年了,最近单位新进来一名财会专业的学生,领导上决定让她接替我的出纳职位,而我却被改做稽核工作。我想请教一下,稽核工作是否属于会计工作岗位?由于是第一次接触稽核工作,我想了解一下需要注意的方面?
答: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对于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出了如下的要求: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有: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 (2)出纳岗位; (3)稽核岗位; (4)资金核算岗位; (5)往来结算岗位; (6)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 (7)财产物资核算岗位; (8)总帐、报表岗位; (9)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等。 从会计工作实际情况看,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工作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之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计划与预算。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4)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