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单位应该是属于新发生出囗业务的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囗业务的第13月开始按免抵退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新办法规定第13个月如有进项留抵税额,还必须在收到退税部门退回的已审批的申报资料后结转核算免、抵、退税。 计算免抵退税额: 1.应纳税额大于等于0,即本月无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0 免抵退税额等于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囗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出囗退税 2.当期期未留抵假如为50000元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80000元 当期应退税额为50000元 借: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囗退税5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囗抵内销产品应纳税 额)30000元 贷:应交税金—出囗退税80000元
3.当期期未留抵假如为100000元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80000元 当期应退税额为80000元 借: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囗退税80000元 贷:应交税金—出囗退税80000元 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根据单证齐全部分(包括当期单证齐全、前期单证不齐本期齐全部份) 免抵退税额=出囗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囗货物退税率 4.收到应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囗退税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免抵退”税。这里,“免”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以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具体计算方法分三步: 第一,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二,免抵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第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1)如当期期末留抵额小于或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欺免抵税=当期免抵退税-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欺免抵税=0 当期期末留抵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额”确定。 当然,上述方法没有考虑免税购进原材料的问题。除此之外,会计上怎么处理, |